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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研究科

法学研究科

法学研究生院由三个专业组成。私法专业、公法专业、商法专业。其中,私法专业和公法专业均与1961年法学研究生院成立同时设立,已有60多年的传统。为此,商法系于 2005 年成立。

其中,私法专业和公法专业主要侧重于研究人员的培养。另一方面,商法专业的不同之处在于,它从一开始就被设计为主要针对在职成年人的夜间研究生院,并作为培养能够处理高度专业化法律业务的人才的专业。

法学研究科

法学研究科专业列表

法学研究科沿革

1961年 法学研究科硕士课程 (私法专业、公法专业) 设置
1963年 法学研究科博士课程 (私法专业、公法专业) 设置
1984年 课程名称变更为博士前期课程、博士后期课程
1999年 法学研究科改革开始(入学考试、教育内容等的改革开始)
2004年 商务法务专业开设申报
2005年 开设商务法务专业硕士课程(人力资源人工、知识产权法律、税务法律程序)及该专业博士后期课程
2008年 增加了商务法务硕士学位 (从40名增加到50名),并增加了金融法律课程
2018年 商务法务专业硕士课程定员减少 (从50名改为20名) 及只设置税务法务课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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